自上兩篇文章面世後,我斷斷續續地收到不同朋友的訊息,說希望看到多一些關於學習音樂的心路歷程的寫作。與其在英倫的寒夜裏百無聊賴,不如讓小弟胡言亂語。但江湖規矩「頭盔要先帶」。我既沒有獲得過大賽獎項;也不是甚麼出色的音樂家。以下愚見僅僅是我這些年學習的所思所想,也可以說是失敗的反思,旨在向各位學生後進分享,前輩們大可一笑置之。如有錯漏還請指教,喜歡的還請分享。
Practice makes Perfect?
有考過香港公開試的朋友肯定記得中文科選擇題裡的「部分正確」。Practice makes perfect 這個 statement, 我會形容它為部分正確。我相信沒有人會質疑練習的重要性。而在很多關於天賦 vs 練習的研究中,很多學者都強調了練習的重要性。其中一個著名的例子就是英國著名乒乓球手Matthew Syed 。他被形容為擁有異於常人的反應能力,於是他便去挑戰網球手Michael Stich,嘗試以自己的天賦反應接Micheal 的發球。結果Michael 直落4球ACE 了 Matthew。 Matthew 為此去找運動科學家,並被告知專業網球手在接球時不只在看球,還會看對手的身體而推斷球的落點。他仔細研究了這個竅門後再去挑戰,並再以失敗告終--因為他並沒有接受過足夠訓練。Anderis Ericsson 的研究也大力提倡練習的重要性(太學術性的暫且不表,有興趣可google )。但只有Practise 就能 perfect嗎? 不!重點始終是如何和怎樣練習。Practice doesn't necessarily make perfect; Practice makes PERMANENT。
聰明的練習
相信不少人都知道我因一次足球場上的意外而弄傷了手,之後又沒有好好地看醫生導致舊患頻頻復發。所以我練習的時數頗為有限,逼使我要更加聰明地練習。太專門的樂器技術;又或老生常談(如慢練不同節奏組合)等我就暫且不提。以下數項歸納自近年對自己和學生的反思。
1) 音樂和技術不能分開練習
小時候常常以為樂感歸樂感,技術歸技術,手指快便是技術,動聽便是樂感。如果樂感是書法家腦海中的
字帖,技術便是你的毛筆。你不能因為比較容易控制,練習時用科學毛筆,然後奢望蒙皇上召見提字時把真毛筆用得得心應手吧?技術本身的意義就是如何把樂感展現出來。如何把剛找到音的樂段精雕細琢,也是技術的一環。如果在練習的過程之顧找音,當要顧及樂曲詮釋時,你可能會發現手的力度,甚至指法跟慢練時絕無關係,白練一場。同樣地,練習Etudes,甚至熱身時都要當作演奏般想像音樂的處理。
2)加強穩定性:Mind-Practice
Stanovich and West (2000)提到人的腦部有兩個系統。系統一的運作很快,也經常自動運作,用作處理生活中的即時反應,如判斷事物的遠近,計算1+1,看見狗屎立刻跳開等。系統二則處理一些比較複雜的事,如寫論文,思考複雜的哲學問題等,也比較懶惰。 我深信有效的練習是由兩個步驟組成的: 慢練至內化 ,即所謂的muscle memory (System 2- 1)。 很多人到了這步便停了下來,只依賴手指記憶。但演奏音樂的腦袋卻牽涉很多的系統,包括肌肉,視覺,聽覺,分析和情感等。當肌肉系統突然短路時,過多依賴肌肉動作記憶的演奏者便沒有後備系統。所以練習的時候可以嘗試加強其他系統的訓練,如嘗試不動手指而只用腦袋想像指法,觸感,弓法,聲音等。加入手指時也要仔細聆聽自己的演奏,不要當局者迷,「腦補」自己的音樂。(System 1-2 )
3) 保持開放的態度,不斷實驗和尋找
常言道,拒絕學習是音樂家的墳墓。在音樂的世界裡很難分對錯。Taste 由於隨著不同的時代而改變。沒有任何一份史料是聖經,也沒有一個大師是耶穌。他們永遠是很好的學習對象,更是培養自己的品味和風格的重要資源,但切勿不要走火入魔,只崇尚一個技術學派和演奏哲學。不斷尋找和發展契合度最高的技巧和風格的同時,要確保自己技術上能做到自己不喜愛的音樂風格 (先天因素除外如手的大小),Not doing something because you don't want to do it, not because you can't do it.
4)找個志同道合,能說真話和給建議的朋友。
5) 累了便休息,不論身體或是腦袋。音樂也有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eturn 的。生活也時練習的一種,出去走走吧 :)
有學生問我,又不是一定能成功,常常把自己困在房中練習有意義嗎?May be yes may be no,很個人。對我來說就很值得。它是不僅是部時光機,帶我回去感受不同作曲家和演奏者的世界,也能帶我封印起自身的回憶。更重要的是,當我覺得世界只剩你孤零零一人沒人明白沒人理解時,音樂依舊在伴我身邊給我一個溫暖的擁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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